【沿革】
祭祀公業法人桃園市羅允玉沿革(三)
有關「九斗羅氏族譜」民國52年(西元1963)12月首次編成;民國77)年(西元1988)第二次增修;民國93年(西元2004)再經第三次增修。
有關祭祀公田部分,坐落公廳、祖塔周邊約10公頃土地均屬之;民國卅五年以前,部分登記為祭祀公業名義,當初由志賢公派下第十六世祖醮公,及志院公派下第十六世祖昌勝公二人共同為管理人,管理人相繼往生後即未再推選管理人;另有部分早期恐遭人盜賣則登記為十八世祖順瑞公等十一房186名不等裔孫持分共有。
為有效管理祭祀公田,於民國庚申年(西元1980)農曆六月卅日由當時族長滿堂公等召集各房代表會議,決議將登記為十八世祖裔孫順瑞公等186名裔孫共有名義以及登記為祭祀公業之所有祭祀公田,統一由管理委員會管理,會中各房決議公地以四十坪為一個單位,租金以蓬萊穀壹佰伍拾斤計算,出租給本族允玉公派下各房裔孫興建安居,而制定出公地出租之規約,以安居樂業為目的,並明訂「不得轉讓或轉租他人或外姓 人使用」;祭祀公田不但是先祖祭祀費用的主要來源,更在經濟面與社會面發揮巨大的影響力,也是凝聚族人團結與支持組織運作的力量。
第三屆族長居河公憶及先祖勤儉置業,遺留祖產由裔孫共同使用及租用,裔孫眾多,旅居各地,龐大祖業長久欠缺管理,糾纏不清,且當時祖塔增建甫成,惟因管理會仍屬私人團體並無法律定位,經與各房代表商議後,乃制定組織章程向政府申請「祭祀公業羅允玉」立案,俾使祖產土地、財務管理制度化。
改制法人後,在時任族長文麃及總幹事文雄積極奔走下,將原登記在祭祀公業名下之祀產,更名改為法人名下;由於政府積極推動地籍清理條例,針對權屬認定不易及未辦繼承之土地催辦繼承,否則將進行拍賣;派下裔孫紛紛接獲地政機關公文通知限期辦理繼承。
眼看公廳坐落土地及部分出租派下裔孫大公土地面臨拍賣,已將無法更名為法人之土地,暫時以族長個人名義登記,以求擁有土地持分,避免遭有心人竊取先祖胼手胝足所墾荒的農地流落他人名下。此外,族長文麃及總幹事文雄仍積極奔走陳情,以保祀產周全。
經2022年清明節派下現員大會通過:將原登記在各房代表之祀產,在其後代裔孫辦理繼承後,簽署同意回歸公廳(法人)名下。由時任副總幹事(志院公派下20世)文佑展開徵求「同意聲明書」,依據祭祀公業條例第56條辦理更名,於清明節大會展開「祀產回歸同意書」簽署工作;2023年桃園市政府依據「祭祀公業條例」蒞臨公廳實際勘查,認定確屬「祭祀」之事實,唯今只待登記名義人簽署同意書之後,憑辦後續更名程序。
適逢建祠200周年,2023秋祭擴大辦理慶祝活動,製作壓印有紀念圖騰的不鏽鋼碗組,同時訂做壽桃與米糕,凡出席大會的族親,每戶獲贈壽桃、米糕與一套紀念碗組,以及由時任 族長文雄編輯一本內有「家族史推論」的紀念特刊;族長文雄遍尋各類政府文史資料,均沒發現有我「九斗豫章堂」建祠相關記載,卻發現先祖1823建祠乃新屋地區最早建祠的家族,於是將紀念特刊分送國家圖書館、國立台灣圖書館及桃園市立圖書館典藏,俾利流傳於後。當天慶活動拍攝有影片紀錄,配以國、客語兩種版本,上傳Youtube影音平台,供過內外閱覽。